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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达被疑国内垄断 辩称没有任何限制竞争性行为

据了解,这份最初刊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部刊物上的报告主要阐述了目前各行业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市场份额情况及经营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限制竞争性行为。其中共有两个地方涉及柯达公司,一处是在描述市场份额时说:“感光行业柯达公司超过50%;富士公司超过25%……2003年10月29日,柯达公司以4500万美元现金出资和提供一套用于彩色产品生产的乳剂生产线以及相关的生产技术,换取了乐凯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加强。”另一处是在描述跨国公司企业通过并购而取得市场优势地位时举例说:“如柯达公司并购除乐凯公司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内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厂家,迅速形成市场优势地位等。”

叶莺表示,报告第二处所涉及的并购实际上指的是著名的“九八协议”。而“九八协议”是经中央政府正式批准,在跨部委的中央协调小组领导下完成的,所有程序和具体执行都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产业政策的要求。在协议期间,任何外商都可以和乐凯达成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