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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与管理探析

提要经济的问题要用经济的手段来解决,建设新农村应该有也必须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如果设定2020年实现初步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从今年起,平均每年需要2700亿元,而这笔开支主要靠政府来出。经济学界有一共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政府不掏钱,新农村建设可能会增加农民自身负担,好心反而办了坏事。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资金成本;资金筹措;补助金农政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是国务院近3年来第3个有关“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从增加农民收入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们可以看出中央对解决“三农”问题越来越清晰的思路。然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到底有多大、从何而来、用在何处和如何使用将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此做一探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总量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总量是由阶段目标和投入覆盖范围两个因素决定的。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何时建成,中央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表,全国也没有制定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我们也不应主观臆断在某年某月就完全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为了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新农村发展规划。作为阶段性发展目标,应该和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衔接。资金覆盖范围至少包含三方面:改善生产条件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投入。目前财政部门讲的“支农资金”,除上述三项外,还包括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及为农业、农村发展进行管理、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所需行政、事业费。而后者事实上占了“支农资金”的大部分。

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325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7243元。按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测算,到2020年还将从农村转移出3亿左右的人口。按农民收入与投资的1:1.5计算,即收入每增加一元,需投入1.5元,即需投资315378亿元。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可能的筹集途径

任何经济活动乃至政治活动、社会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等,都是有一个资金成本与资金保障问题的,新农村建设也不例外。如果不考虑资金成本,没有筹措到必需的保障资金,新农村建设只不过是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的美好愿景而已。

我们按中央与省级财政投入、金融体系贷款和农民自筹各占三分之一设计。

1、中央与省级财政投入

国有企业改革后,一方面中央财政补亏减少,如仅4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后中央财政每年可减少补亏1000亿元以上;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向政府财政上缴的红利,如按10%的比率上缴,每年就可以多缴600亿元。

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将逐步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存量,促进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朝着城乡统筹安排方向发展;重点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重点支持农业基础条件改善和农业科技进步,支持生态建设、防灾救灾和扶贫开发等;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强化支农资金管理;注重转变和完善财政支农方式,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金融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和国务院2004年、2005年、2006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体系”,互相竞争着“支农”。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

2、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体系的投入

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3、农民自筹

据分析,农民家庭收入中,约30%用于生产性投入,照此推算,每年有7800亿元,到2020年15年中,将有80119亿元的投入。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去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省级政府筹措了数量巨大的支农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道路等基本建设资金,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扶持资金等等,不断探索并总结出了有效使用、有力监管的经验。但是,从解剖的典型案例看,支农资金的使用仍然存在着进一步提高效益、效率的巨大空间与潜力。

1、通过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解决乡镇级债务、办公经费和公共品供给

我国乡镇级债务正以每年200多亿速度暴增,总债务额已经超过5000亿(陈劲松)。中央政府宣布取消面向农民收取的各项税费,虽说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形式拨给办公经费,但其数量要比过去收税费时少多了,直接导致公共品投资资金来源的减少。

2、警惕扶贫款中的无偿投放和贴息贷款偏离扶持贫困农户的目标

近几年来,实践中推广这样的制度安排,即“把扶持款交给龙头企业使用,贫困农民到龙头企业打工”。对此应作具体分析。如果强调的是农村落后区域的开发由龙头企业承担,实践中应该推广这样的制度安排,即此模式有其合理性;如果是扶贫到户,则偏离了目标。

3、推广政府财政和金融贷款的招标使用

鼓励农村企业、农业企业和民间组织,通过投标中标,使用政府财政“三农”的投入和金融贷款。实现垄断经营向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转变,放松政府对一些盈利性、竞争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垄性管制。要在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基础上,按照特许经营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对盈利性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