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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辞退未获学历年轻公务员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人事局获悉,今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学历教育报名已从即日起开始,至2008年7月15日结束。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人事局报名。

学历教育范围

实施学历教育的范围: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10个涉农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学历的公务员和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学历教育模式

学历教育采取非脱产学习的形式,参加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依托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在西安市属10个区县分校的办学网络,采取统一报名、电大入学摸底测试、各区县学员本着方便就近学习的原则入学。

主要专业有“行政管理学”、“法学”、“会计学”、“教育管理学”、“社会工作学”。教育层次为大专学制为2.5年(前4学期为学习时间,第5学期在本职岗位进行实习)。学员参加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每年1月和7月组织的统一考试。完成所学专业所需学分即可毕业,拿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序列电大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学习期间待遇不变

参加学历教育者取得学历证书后,按照《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在省、市、区(县)振兴资金中兑现学历教育资助金。经组织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期间,本人工资来源、发放渠道、发放形式及一切待遇不变,学习期间的表现由人事部门和市广播电视大学严格考核。

学历教育期满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考核为不称职,停发工资和福利津贴,发放本人原工资80%的生活补贴进行离岗学历再教育;之后仍未取得相应学历的,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予以辞退。4年后,凡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务员和事业岗位上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