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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足球管理国际化的发展环境及趋势分析

[摘 要]本文运用社会学、管理学的理论,采用文献资料和归纳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目前的足球管理和世界一些足球发达国家进行分析、比较、论证,对我国足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客观条件以及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旨在为我国足球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发展,为推进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足球管理 国际化发展环境趋势

作者简介:王勇(1973-),男,湖南师范大学2005级教育硕士,现就职于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系。研究方向:足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王成科(1983-),男,在读硕士。研究方向:足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宋晓宇(1984-),女,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体育史与体育社会学。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完美谢幕,中国代表团获得了金牌第一的好成绩。但是,中国足球的全面溃败让人们在举国欢庆的同时不免生出许多遗憾,于是中国足球又一次站在了被全民批判的风口浪尖上。中国足球全面溃败的原因有很多,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就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本文运用社会学、管理学的理论,采用文献资料和归纳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目前的足球管理体制这一中国足球成绩的主要影响因素与世界一些足球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对我国足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客观条件以及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旨在为我国足球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发展,为推进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一、体育管理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管理就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活动的过程。管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活动形式,它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根据系统理论,管理的本质就在于提高本系统的功效和最大限度的满足高层次系统为实现本系统的最高目标所做的努力。体育管理作为管理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现象,是通过对全社会的体育工作进行一系列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以获取最佳的社会效果和最大的社会价值。同样,作为体育重要组成部分且已成为世界第一运动的足球运动项目,其管理系统的合理与否对与足球运动本身的发展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作用。其重要性在主要足球强国的先进管理模式下本国足球取得与之相对应的成绩中得以体现。

二、我国足球管理现状

中国体育在“举国体制”的条件下,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是中国足球的情况却与此大相径庭。虽然我们的足球运动水平也曾在专业体制的推动下有过较大的进步,但当我们在上世纪70年代末,重新恢复了在国际足联的合法地位时,足球职业化体制早已从欧美席卷全球,并推动了国际足球竞技水平的极大提高。因此,我们要想在国际足坛上奋起直追,就必须实行职业化,与足球发达国家站在同一层次的体制平台上。

1992年6月,全国足球工作会议在北京红山口“八一”体工大队召开,中国足球运动的改革也全面拉开了序幕。针对当时中国足球协会“实体不实”、“政策不活” [1]的状况,提出了进一步实体化的改革目标,确立了中国足球要走职业化道路的发展方向,把中国足球推向市场经济轨道,逐步与国际接轨。十几年来,我国在建立足球俱乐部、建设足球设施、开拓足球市场、扩大足球人口,培养足球人才、提高运动成绩,尤其在建立适应足球职业化和以俱乐部为主体的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一定的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职业足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发达、健全、稳定而成熟的市场环境,是职业足球发展的最好基础。以欧洲五大联赛为代表的欧洲足球,发端于距第一次工业革命百多年后的1888年。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市场环境,包括法律制度、市场体系、市场规则、资源配置、企业规范、管理经验、社会保障等,都为他们足球职业化的创立、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一)足球主管部门职权主体不明晰

足球主管部门是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是全国性民间足球社会团体,依法负责对全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联、亚足联和各种足球活动。但是,其另外一个身份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隶属国家体育总局,这就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半官方,一半民间。中国足协的任务与职责,主要是在适应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做好我国足球运动的持续发展的政策规划、法制建设,用科学观和完备的制度保障我国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职业化足球运动改革之后,面对的是在市场条件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俱乐部实体,因其前身是原国家体委球类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足球的最高行政机关,所以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足球运动职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的需要。这就出现了一个主管机构当中有两个行政主体,而且职权主体不明晰,在宏观管理上出现混乱,从而形成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瓶颈。

(二)计划体制指令性规定与市场行为职业化发展的矛盾

我国足球运动改革的一个重要变革就是,我国举国体制的专业队在改革中成为具有独立法人的职业、半职业或业余俱乐部。这种变化是职业化足球运动发展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足球运动必须符合现代足球运动快速发展的需要。

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中国足协的工作重心在宏观管理和调控上投入的少,在微观上投入的多,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管的太多,而且统的过多,管的太死。例如;既然俱乐部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归俱乐部所有,中国足协就应在比赛冠名、电视转播、广告收入的经营权完全交给俱乐部,对俱乐部发展的各项决策、运动员的国内外自由转会完全放给俱乐部,不在按计划体制思维方式干预俱乐部经营管理和一切活动。

(三)足球主管部门权力与足球俱乐部利益之间的矛盾

我国的职业化足球改革,由于投资主体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计划体制下的训练、竞赛管理体系已不复存在,实际上也形成了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管理之间的经济利益和权力的再分配。但现存的实际问题是,作为会员协会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会员协会仍是各级体育局的下属行政或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仍受命和附属于地方体育局;中国足协代办了会员协会的大部分工作;会员协会根本没有开展足球运动的基本资金;会员协会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和相应的资金保障等等。从而在中国足球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主观和长官意志大于法,人治管理违背足球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现象。

(四)足球主管部门领导任期责任与中国足球长远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足球协会的另一个身份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隶属国家体育总局的二级机构,所以,足协的负责人也是国家行政人员。鉴于国家行政人员的行政职务调动与任命都是由国家各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因此,国家行政人员在任期内的主要政绩是其获得迁升的重要依据或是重要指标。这种客观情况的存在导致了足协某些主要领导在难以将中国足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其任期内的工作重心,前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阎世铎先生在一次会议上有过这样的话:“中国足球存在着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肤浅,浮躁和急功近利。”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功利主义足球。”而恰恰是阎世铎先生把“功利主义足球”演绎到了极致,推向了顶峰。在政绩足球的招牌下,在“出线足球”的蛊惑下,一次次的肢解联赛,取消升降级等。同样,其继任者谢亚龙也以“奥运足球”的名义在短短的几年内把男女国家队的主教练各换了8次之多,而其取得的成绩也是令人不敢恭维。正是这种短期内的“功利主义足球”让中国足球的发展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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