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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不休假不能获经济补偿

从今年开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如果不休假可不可以获经济补偿?”“如果当年已经休了探亲假或婚假,还能不能享受年休假?”南宁市不少市民打来电话询问年休假的有关问题,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不休年假能否获经济补偿?

属个人原因不休假的不补偿

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刚满1年的小李说,自己刚参加工作,如果不休年休假有经济补偿,他宁愿不休假多拿钱。

记者了解到,不少人有着和小李同样的想法。不休年休假,是不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呢?

对此,南宁市劳动人事部门表示,按新近国家人事部门出台施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但是,由于个人原因不休年假的,不能获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休了探亲假能否再请年休假?

婚假探亲假不计入年休假

在南宁市一所职业学校工作的黄先生父母都不在南宁,今年他已经请了探亲假。休了探亲假后,他还能不能享受年休假?

南宁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按《办法》规定,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是不计入年休假的。但如果黄先生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那么他就不能享受年休假了。如果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可不可以跨年度安排?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据了解,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何计算当年的年休假天数?

1年请20天事假不得休年假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即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按《办法》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此外,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都不可以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能休假?

个体户雇工也可以休年假

说到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古城路一家时装店打工的王小姐认为,那是打国家工那些人的事,和自己无关。

“这种理解有偏差,个体户雇工也有年休假。 ”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按《条例》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