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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山寨模式” 的牺牲品

“山寨模式”是指有些企业在管理中像山寨一样,英雄的座次排定之后,各路好汉不再是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而是一切由寨主说了算。而且,企业的最高领导人像占山为王的寨主一样,既不受“王法”的约束,也不受上级的监管,可以在他的“山寨”内为所欲为。

“山寨模式”搞垮了许多著名企业,中航油是“山寨模式”的又一个牺牲品。(注:本文中的“中航油”均指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其全称早期为“中国航空油料运输(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后改为“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陈氏山寨”形成

● 山寨的基础:超常业绩

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当时公司既无船只,又无稳定的业务,只是一个船务经纪公司。成立之初惨淡经营两年,亏损了19万新元。

1997年7月,陈久霖上任后,以38.4万新元的启动资金,使公司起死回生。此后,他再接再厉,又取得了两项决定性的成果:一项是通过高层公关和市场运作,占有了中国进口航油市场近100%的市场份额(事实上的进口垄断权)。另一项是中航油2001年12月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筹集资金8000万新元。

在陈久霖的领导下,中航油的净资产由1997年的29.5万新元猛增到2003年的2.25亿新元,增幅高达763倍,2003年盈利也达6710万新元。

● 山寨的动力:荣耀与特权

陈久霖在短时间内屡创佳绩,不仅使他在中航油有了充分的权威,也为他带来崇高的媒体声誉,这些因素为中航油的“山寨模式”奠定了基础。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海外公司“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特权又为中航油的“山寨模式”提供了进一步的条件。上级领导不仅给予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航油进口垄断经营权,而且在陈久霖提升担任中国航油集团副总经理时,本来集团公司班子反对,但上级领导力排众议,说“这是上级已经做出的决定”。

陈久霖的“雄心壮志”则是“山寨模式”形成的内在动力。陈久霖的进取心和事业心相当强,他并不贪图享乐,而是更想获得操控一个山寨的成就感。陈久霖与太太在新加坡一直住在一套租来的两居室公寓里,中午同员工一起吃盒饭;他的父母至今住在湖北农村,儿子也留在国内的中学读书。

● 山寨的表现:独掌“人财物”权

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陈久霖在经营管理中形成了“山寨模式”,下面的事例就是“山寨模式”的一些表现:

新加坡公司基本上是陈久霖一人的“天下”。“公司事无巨细,所有决定都是由他一个人说了算”。在一本70页的中航油成立10周年纪念册里,收录陈久霖照片竟达63幅之多。

陈久霖一直独立于母公司监管之外,集团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两次被换,集团公司却没有办法。后来,陈久霖不用集团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从新加坡当地雇了人担任财务经理,只听他一个人的。

党委书记在新加坡两年多,一直不知道陈久霖从事场外期货投机交易。公司从事场外期货投机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增加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报告。直到无力追加保证金,需要向集团求助时,才向集团紧急报告,但仍没有说明实情。

制度成了摆设

“山寨模式”为中航油危机埋下了祸根,把这一“问题”引爆为危机的,则是场外期权投机交易。

由于前几年已经发生过大型国企在海外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导致巨额亏损的事件,所以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国有企业境外期货业务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禁止从事投机交易。但是,陈久霖以公司注册在新加坡为借口,大肆进行期货投机业务。

中航油从2003年下半年在期权交易中尝到甜头后,不断加大交易量。2004年初,由于油价攀升导致潜亏580万美元后,陈久霖坚持认为油价会回落,于是不断延后交割,不断追加保证金。2004年10月,油价再创每桶55美元新高时,中航油为了追加保证金,已耗尽近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金、1.2亿美元银团贷款和应收账款资金,账面亏损达到1.8亿美元。在既不愿意止损,也没有能力为未平仓合约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陈久霖利用其非凡的影响力,争取到中航油集团1.08亿美元资金紧急支持,然后继续赌下去,直到不断逼仓,12月1日亏损达到5.5亿美元后,被迫申请破产。

中航油作为国有企业控股的公司,是不应该介入套期保值之外投机业务的。即便要投机,有限的投机并不可怕,在风险控制的范围内进行投机在国际上也是“惯例”。按中航油风险控制规定,期货业务损失的最大上限是500万美元,但所有的风险防范措施都被陈久霖人为突破。

中航油在已经发生了巨额亏损的情况下,11月发布的季度财报中仍说:“2004年全年收益将超过2003年,因此将达到创纪录水平。”发布季度财报时董事们都要签名,但是在中航油这个“山寨”中,所有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都成了摆设,真正有话语权的是“寨主”。

如何防范“山寨模式”?

在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咨询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一系列“现代企业制度”的背后有“山寨模式”的各种版本。“山寨模式”不仅出现在民营企业中,国有企业在放权让利过程中如果监督和约束也放掉了,很容易导致“山寨模式”。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领导人在做大做强企业过程中如果功绩卓著,也往往会“功高盖主”,母公司或监管部门(包括监事会)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督,这也会形成“山寨模式”。“山寨模式”一旦形成,随时可能出现重大决策失误。

“山寨模式”的核心是企业一把手权力过大,导致内控机制和监管体系形同虚设,这一隐患很容易导致企业出现危机。但是,如果一把手权威性不够,很多事做不成,或者是决策效率低,遇事久拖不决。如何在两个问题的极端寻得平衡呢?

关键是要在给予企业一把手足够自主权同时,对于风险超过限度或资金超过预算额度的决策,必须有不受一把手支配的机构和人员直接行使否决权。在企业中设置“首席问题官”(cso)、导入“问题管理”是防范“山寨模式”的有效措施。杭州的一家上市公司有一个负责“问题管理”的部门,这一部门直接归董事会领导,有重要问题时,可以不受总裁的支配独立行使“问题管理”职责。如果中航油有类似的部门或首席问题官,就能有效地防范由于“山寨模式”给公司带来的危机。